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工作动态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质量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3-12-25 17:46:38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2023年,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质量,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护航湛江市高质量发展。现公布一批质量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湛江某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油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湛江某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进行抽检,并依法委托合法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经检验,蒸汽压项目不符合GB 17930-2016 《车用汽油》(92号VIA)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收到检验报告后,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该加油站送达检验报告,并告知其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检,该加油站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仍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稳定大局,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有力保障了湛江市成品油市场领域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二:廉江市某化肥店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某牌子掺混肥料和新能量牌复合肥料进行抽样送检,检测报告的结果显示均不合格。上述两种肥料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日期内未提出异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化肥会破坏土壤,导致农作物生长不良,或者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该案的办理,有利于警示农资经营者要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案例三:廉江某电器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案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不合格检验报告线索通报,对某电器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开展调查。该电器厂生产的电热水壶产品所检项目中“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19-2008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湛江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产品质量的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标签:
浏览次数:97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