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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气瓶怎么使用安全?请看——

发布日期: 2025-06-27 17:09:29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城镇燃气“一件事”,向广大群众宣传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知识。

  一、什么是用户“自提购气”?

  “自提购气”是指瓶装气用户自行将气瓶送到燃气充装站购买燃气并提取气瓶的行为。

  二、为什么要取消用户自提购气?

  2024年9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要求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入户安检标准化流程,取消用户自提,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取消用户自提购气,可以更有效地避免用户在气瓶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从而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什么是自有产权气瓶?

  “自有产权气瓶”是指充装站自有产权并办理了登记的气瓶。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1.8.1.1 (3) 制造单位应当在钢质燃气气瓶的封头上压印内凹的盛装介质、制造年份、产权单位标志……”《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第十二条“气瓶充装单位是气瓶登记、标识、保养、气瓶充装环节安全管理和瓶装气体安全使用指导的首负责任人”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时即内凹印了产权单位标志,该产权单位标志终身跟随气瓶,永久归属本充装站,本充装站以外的个人、单位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四、什么是固定充装?

  “固定充装”是指燃气充装站只能充装自有产权并在本单位登记的气瓶,不能充装本充装站产权及登记以外的气瓶。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者不得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不得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第十七条“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充装未在本单位登记的气瓶”。

  充装站对自有产权气瓶全生命周期负责——定期检测、强制报废、全程追溯。

  五、为什么要统一配送?

  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提供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服务,能及时发现并处理用户用气场所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用户无需自行搬运和承担气瓶检验、更换、报废的费用,增加了便利性,更无需担心买到掺混二甲醚的劣质燃气。

  六、取消自提购气,用户如何购气?

  用户将原自有气瓶(无产权标志)可就近就便自愿选择燃气经营企业办理气瓶产权置换手续,燃气经营企业通过收购方式置换成自有产权气瓶。

  用户通过“交押金”入户模式,终身免费使用气瓶。如需变更燃气经营企业,应将气瓶退回原气瓶产权单位。

  用户持有他人产权气瓶,应到该经营单位(产权单位)购买燃气。


湛江市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宣传片》(普通话)



湛江市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宣传片》(粤语



湛江市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宣传片》(雷州话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安全无小事,请正确购买燃气,请不自提气瓶,选择正规企业统一配送;请不要使用无标识、超期或来源不明的气瓶。若发现气瓶无电子标签、检验标志模糊或超期,请立即拨打12345举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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