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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您:“双十一”期间网购请理性消费

发布日期: 2019-11-01 00:00:00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随着2019年“双十一”的即将到来,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每年“双十一”期间投诉举报的热点和消费特点,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时候要避免冲动购物,请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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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店商家谨慎选。

“双十一”期间,各大电商平台为吸引消费者,早已开始了促销、领红包、抢优惠券、付定金预购等活动。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一定要选择合法经营、规模大、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注意查看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二、低价促销别冲动。

先提价后打折是一些商家惯用的伎俩,消费者应提前进行价格对比,不要轻信“全年最低价”、“限时秒杀”等宣传字眼,切勿因为价格低而冲动消费。消费者最好事先做好购物规划,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不盲目下单,不做后悔的“剁手党”。

三、“定金”“订金”要分清。

消费者应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有的商家故意混淆“定金”与“订金”概念,设置花样繁多的预售模式,误导消费者交付不可退还的定金。消费者参加预售时要区分“定金”与“订金”概念,要事先与商家沟通,了解定金、订金的法律责任,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四、购物凭证需保留。

在以往受理的投诉中,曾出现过消费者因没留意网站公示的促销活动条款、售后规则等内容,导致事后与商家发生争议时维权困难的现象。因此,提醒消费者网购后要妥善保管好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快递单号等电子证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后合法维权。

五、依法维权要及时。

收到商品后,应在第一时间查看商品是否与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一致、有无损坏或其他问题。当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商家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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