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公众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营造科学理性消费意识的良好氛围。我局拟通过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栏等宣传模式,在徐闻等地建设7个保健食品常态化科普宣传站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建设湛江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站点
二、项目需求内容
详见附件: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站点建设需求表。
三、项目预算
项目支付总价不超过78000元。
四、参与询价单位资质要求
参与询价的单位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完成项目的良好能力。
五、项目报价
自愿报价,请报价单位严格按照《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站点建设需求表》(附件)的内容、规格填报价格,仅接受一次报价,如有疑问请先咨询清楚再进行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六、资料报送
1.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单,报价单上应注明:报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应将报价资料集中文件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可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黄科收,电话:3586193。
3.报价项目事项咨询人:陈科,联系电话:3586326。
4.我局在收到报价书后,由局采购小组召开会议现场拆封报价书,在报价单位具有资质的同等条件下,按照低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情况下按就近原则确定。
5.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采购协议书,按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6.报价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17:00(以签收时间为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