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0 10:40:00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以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监督管理和执法责任到岗到人。制定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

  二、依法履行政务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并将19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国层面首批实行“二十四证合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开办业务咨询便利度、商事登记便利度为抓手,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压缩办事环节,实现我市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营造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2、全面清理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我局依据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授予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权责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整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已完成认领、梳理、公布政务事项2061项,其中:行政许可109项,行政处罚1699项,行政强制72项,行政检查55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3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所有事项都在政务服务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湛江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督查方案》《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应用实施暂行细则》,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2019年全市32个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和自建双随机抽查平台,开展190个抽查类别、717个抽查事项,实现部门内部抽检市场主体、社会团体、机关法人等28509户,跨部门联合抽检对象95户,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湛江网”等公示平台同步公示。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全面梳理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纳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4、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机制。率先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机制,印发加强公平竞争文件审查工作文件,明确审查的主体和流程,严格按照18条审查标准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按照广东省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改革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湛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及成员名单,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

  5、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落实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全市1620户企业被公示为2018年度广东省“守重”企业,同比增长7.6%。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诚信企业。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定期对全市生产实行标准化良好生产企业,授予“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公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措施等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19年共记录前限制办理登记业务的失信被执行人28人次,协助法院办理117笔股权冻结业务。

  6、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为目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我市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认真落实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开展联合打假行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408宗,罚没入库1647.41万元。在扫黑除恶方面,我局紧紧围绕任务分工,组织部署全系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和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侦察员”作用,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协调联动,有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成效明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科学合理界定决策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对我局今年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采纳反馈意见,并做好决策公开、实施工作。

  2、加强法制监督指导,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市场监管重大案件的查处,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积极参与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工作,2019年我局收到市政府等各部门418件征求意见稿,提出97份修改意见,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对我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5份。

  3、内练队伍,外促普法,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针对市场执法工作的新情况、立足岗位,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力度,2019年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余部,开展干部法律集中培训23余次,参训人员2800余人次,有效提高学习效果,增强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三是抓好行政对象普法,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执法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积极参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计量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18个宣传活动及“行风热线”公众普法活动,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新氛围。

  4、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制度规定,推动依法行政与严格规范执法。积极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今年我局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25宗,已办结21宗、未审结4宗。行政诉讼案件4宗,其中1宗驳回起诉、未审结3宗。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我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全市系统市场监管部门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依据正确、程序正当。

  四、2020年工作设想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流程,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等制度,贯彻落实“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重大行政决策方案,不得提交市局有关会议讨论或者报请局领导审签。

  二是建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或者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及时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或者全面清理,作出修改或者予以废止,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

  三是制订《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规定》、《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的工作规定》、《律师顾问管理规定》等实施规划及规定,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推动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并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监管巡查、执法办案和案件回访等过程,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实施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每年至少举办2次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加强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


                                2020年1月10日


标签:
浏览次数:97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