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发明人:
为鼓励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创造、保护、运用知识产权,发挥专利制度对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保护推广我市的地理标志商标、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湛市监促〔2019〕27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修订版),现征求各有关单位及专利权人、发明人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于7月1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逾期未复函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谢萍萍
电话:0759-3586217 邮箱:zjzscqk@126.com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
附件:《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
促进工作资助办法(修订版)》。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相关文件:关于征求修订《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修订版)》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