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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3号温馨提醒: 请注意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

发布日期: 2021-02-05 13:54:35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随着春节临近,为确保春节期间液化气钢瓶使用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


  一、气瓶用户如何识别家用使用的气瓶符合国家规定。

  1、使用的气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2、气瓶是否清晰涂敷了充装单位名称或充装单位注册商标、应急救援电话,标注下次检验日期。

  二、使用气瓶谨记“五不得”。

  1、不得将钢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钢瓶倒装,钢瓶必须直立使用;

  2、不得向已充气气瓶充装其他物质,不得对已充装气瓶进行加热,不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不得用明火试验是否漏气,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

  4、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和使用燃气。

  5、不得使用未按照规定涂敷或者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的气瓶盛装气体;

  三、禁止拖拽、滚动、敲击、碰撞、剧烈晃动钢瓶。

  四、液化气钢瓶本身发生爆炸的几率是非常低的,多数事故都是泄漏后发生燃爆事故。液化石油气会导致橡胶软管和塑料老化,软管和减压阀上的密封垫应定期更换,可以使用洗洁精涂抹在接口进行密封性检查。

  五、遇到液化石油气泄露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动用任何电器或电子设备,打开所有门窗,保证足够的室内通风,较大的气体泄漏或着火,应立即疏散所有室内人员,并向煤气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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