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8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标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1.依法登记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市场主体
2.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
二、抽查时间
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由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由各属地监管机关自行完成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取。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抽查、书面检查等。
四、抽查事项和要点
本次专项抽查工作匹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所列相关抽查事项。
(一)检查商标印制单位商标印制档案完备情况
1.检查商标印制单位是否已建立商标印制档案;
2.抽查商标档案,检查商标印制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看上述证明材料及商标标识是否符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3.检查商标印制单位是否已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4.现场抽查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验证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是否落实。
(二)检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合法、规范使用情况
1.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地理标志产品;
2.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要求,规范标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3.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定期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五、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3.《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6.《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7.《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8.《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六、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结果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七、企业需要配合的事项
被随机抽取检查的市场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并根据检查需要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市场主体不配合抽查检查工作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759-3586237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