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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专用标志使用项目》报价邀请函

发布日期: 2022-10-08 15:57:24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和培育工作需要,拟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专用标志使用项目》技术服务,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技术服务项目要求

  项目主要完成“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培育地理标志产品”的任务目标,具体要求为: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挖掘至少1个本市特色农、海产品作为地理标志产品重点培育对象。

  二、服务机构资质和工作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并承诺履行报价需求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具有从事地理标志资源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产品研究的技术能力。

  3.我局将在此委托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报价方式和要求

  1.根据需求项目具体情况,报出项目总价。

  2.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报价书、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一式一份,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报价项目事项咨询人:杨福涛,电话: 3586192。

  4.报价单位应将报价资料集中文件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可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湛江经济开发区乐怡路16号)杨福涛收,电话:13822583370。

  5.我局在收到报价书后,抽派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召开评价会议现场拆封报价书,在报价单位具有资质的同等条件下,按照低价原则确定服务单位,报价相同情况下按就近原则确定。

  6.确定服务机构后,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按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7.报价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邮寄投递截止日期以发件时的邮戳为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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