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国市监特设发〔2023〕46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市场安全监管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3〕8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湛江市自建房电梯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根据省、市相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精神要求,就《湛江市自建房电梯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邮件:zjtsk3153182@163.com。
来函请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湛江市市场监管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湛江市自建房电梯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