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银行、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与产业有效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效应,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湛市监规字〔2020〕2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原则
(一)在湛江市依法登记成立,知识产权必须属于我市且在本地转化实施,对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知识产权质押所获得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 50万元。
(二)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资产担保、抵押等组合方式获得融资的,只补贴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取得融资部分的利息费用。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符合以下三条申报条件:
1.截至2023年9月30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已结清。
2.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未从其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获得财政资金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的复印件。
(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四)用于质押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核准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商标权质押合同,专利、商标质押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五)与银行签订的贷款等融资合同、还贷凭证及已付利息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限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报送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284窗口提交申请(联系电话:0759-3197111),盖章扫描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zjzscqk@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补贴。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将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