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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3-12-07 09:54:45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市县(区)两级已全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年都召开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全体会议,组织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省联席会议有关要求,调整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召集人由湛江市副市长担任,并对全市成员单位重新做出调整。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制度落实,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制度,对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在拟制本部门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订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在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后方可提交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一)完善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审查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湛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工作规则》的出台,明确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明晰了联席会议开展的培训、宣传、督查等具体工作,能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指导作用,有效履行联席会议职责,强化各成员单位间协作配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有效运行。

  二)开展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市市场监管

  局与岭南师范学院签订公平竞争审查合作协议,共同筹建“湛江市公平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会审、抽查和清理工作,进一步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一)组织政策措施审查清理工作。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级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认真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为全市各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提供审查意见建议25份,全市各级部门经自查梳理我市“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等文件共计339份,其中增量审查文件103份,存量清查文件236份,废止修订11件。

  二)落实公平竞争抽查机制。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抽查的通知》要求,我市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专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组成抽查工作组,对我市教育、卫健、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在2021年至2023年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专项工作,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

  四、宣传培训情况

  一)加强公平竞争倡导宣传。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9月11至15日,市市场监管局围绕“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这一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在主要广场商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宣讲解读、发放宣传单张、“面对面”咨询设置展板、宣传横幅、电子荧屏滚动播放公平竞争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商户及来往群众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平竞争治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100多份,解答群众热点民生问题咨询170余次,实现了群众与法律零距离接触,切实增强了公平竞争政策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增强公平竞争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倡导全社会形成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良好风气,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

  (二)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为全面提升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13日组织举办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素能提升培训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业务人员共7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教授讲授公平竞争审查实务、反垄断法问题探讨、统一大市场形势交流等专题课件,有力提高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人员的业务水平,丰富了实践认知能力,切实增强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内部审查机制情况

  组织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一步优化审查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规范政策措施的出台程序。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查并行纳入文件事前审查程序,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各类政策措施一律实施审查,凡是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出台,有效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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