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湛市监规字〔2020〕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发明专利资助、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注册的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新设立的知识产权专业机构进行资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以楷书签署)、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寄详细地址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759-3586203,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2室
附件:2023年度市级知识产权经费拟资助企业名单列表.xlsx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