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部署要求,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6-10月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公告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任务
(一)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抽查
任务编号:440800202408051010
任务名称:2024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抽查事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二)全市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抽查
任务编号:440800202408051011
任务名称:2024年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定向抽查
抽查事项:1.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情况;2.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运行情况;3.重点专业市场内经营者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三)全市商标使用行为抽查
1.任务编号:440800202408131007
任务名称:2024年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1)
抽查事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2.任务编号:440800202408131008
任务名称:2024年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2)
抽查事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3.任务编号:440800202408131009
任务名称:2024年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3)
抽查事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二、抽查比例和数量
(一)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我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抽查企业户数:38户,其中信用风险一般(B类)企业占比100%。
(二)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我市重点专业市场,抽查企业户数:1户,其中信用风险一般(B类)企业占比100%。
(三)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我市从事商标使用行为的企业,抽查企业户数:80户,其中信用风险低(A类)企业占比15%,信用风险一般(B类)企业占比20%,信用风险较高(C类)企业占比30%,信用风险高(D类)企业占比35%的比例抽取,优先抽取高、较高风险等级企业,检查对象不足时由一般、低风险等级企业补足。
三、抽查事项
(一)检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情况
专用标志使用是否符合《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 (第 123 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四号)规定。
(二)检查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1.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情况;
2.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运行情况;
3.重点专业市场内经营者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三)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情况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
2.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四、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结果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五、企业需要配合的事项
被随机抽取检查的市场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并根据检查需要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市场主体不配合抽查检查工作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