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依法对一批未经许可生产的预包装食品“金鲳王子 深海金鲳鱼”作出没收处理,没收“金鲳王子 深海金鲳鱼”509箱(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生效)。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现需进行竞价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罚没物品
一批未经许可生产的预包装食品金鲳鱼,每条净重约200g-300g(未开膛含内脏不含冰的重量),总净重共3050kg,加工包装509箱,每箱约10kg(含冰及纸箱的重量)。
二、参与竞价单位资质要求
参与竞价的单位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经营资质。
三、项目报价
自愿报价,请报价单位严格按照《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罚没物品竞价表》(附件)的内容、规格填报价格,仅接受一次报价,如有疑问请先咨询清楚再进行报价。
四、资料报送
1.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处理罚没物品竞价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应将报价资料集中文件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可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郑科收,电话:3586272。
3.罚没物品展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日。相关事项咨询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郑科,联系电话:3586272。
4.我局在收到报价书后,召开会议现场拆封报价书,在报价单位具有资质的同等条件下,按照高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5.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按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6.报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17点整(北京时间),邮寄投递截止日期以收件时的签收为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