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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食药安办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发布日期: 2025-01-22 09:48:24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春节将至,食品消费即将进入高峰期。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湛江市食药安办特别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一、选购食品要谨慎

  (一)选择正规的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年货。购买预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是否齐全,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同时注意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内。

  (二)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盛放容器上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三)购买生鲜、冷链肉时,需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等;购买蔬果时,应挑选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

  二、网络订餐要注意

  (一)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查看卖家的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正规平台购买。外卖食品尽量选择近距离、熟悉且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

  (二)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签收订单时,查看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外包装和一次性封签是否完好。若受损应拒收,收到食物后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常温存放。

  三、外出就餐需留意

  (一)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公示齐全,环境整洁且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就餐,拒绝无证餐饮单位及路边无证摊贩小吃。

  (二)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三)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野生河豚鱼或无合法来源的河豚鱼制品、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

  (四)用餐时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有异味,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海产品。

  四、居家饮食应讲究

  (一)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仔细检查食品质量。

  (二)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C以上,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所用工具与其他食物用具分开,存放和加工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冰箱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

  (三)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

  (四)选取五指毛桃等煲汤材料,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

  五、卫生习惯要养成

  (一)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二)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不暴饮暴食。

  (三)冷饮、冰淇淋等寒凉食品少吃或不吃,胃肠不好的消费者尤其要注意。

  (四)多人共同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五)不要进食未煮熟的海鲜、水产品,慎食生食水产品、生腌制品。

  (六)不要用未经消毒的江河水清洗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水要煮沸后才饮用。

  六、文明消费当倡导

  (一)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抵制餐饮浪费,餐饮单位要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二)自觉抵制大操大办、滥食野生动物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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