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更好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涉及市场监管事项在全系统落地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落实清单的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符合“全国一张清单”要求。
二、扎实做好清单的落地实施。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实际,在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清单要求。对清单中涉及市场监管的许可准入事项,要持续优化管理模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全面推进市场主体“非禁即入”落实落地,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切实履行清单的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县(市、区)局要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责,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四、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局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的一一对应,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有机衔接,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做好清单的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局要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政策的宣传,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努力营造平等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