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湛江受理窗口服务指南(2026年版)

发布日期: 2026-07-02 09:33:15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业务范围

  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商标业务湛江受理窗口受理申请人直接提交的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自2026年7月1日起,可直接到湛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7号办公楼三楼服务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等商标业务。

  二、服务内容

  (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业务申请受理工作;

  (三)商标受理相关业务咨询工作;

  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流程

  

   

  四、窗口常见业务申请材料

  (一)商标注册申请:

  1、填写并打印《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

  2、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设立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二)商标变更申请:

  1、窗口提供网上申请确认书,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2、如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管局开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在空白处盖章。

  3、窗口提供网上申请服务,此项业务无需缴纳相关申请规费。

  (三)商标续展申请:

  1、填写并打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

  2、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设立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以上服务事项未尽申请事宜,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商标申请指南栏目,访问路径: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商标申请指南。

  五、注意事项

  (一)商标缴费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商标申请指南栏目《商标业务缴费指南》,访问路径: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商标申请指南—商标业务缴费指南。收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经审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规费不予退还。核准注册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收费项目及标准

  

   

  (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zn/201912/t20191227_611.html)

  (二)申请书中“申请人地址”只能填写营业执照地址,“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可填写实际收信地址。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填写通讯地址。 

  (三)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四)各式申请表格的下载和更多关于商标业务方面的问题,请关注并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s://sbj.cnipa.gov.cn了解详情。      

  六、联系方式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7号办公楼三楼服务大厅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咨询电话:0759-3153177  

  湛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7月1日


标签:
浏览次数:97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