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广东龙志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1)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取消广东龙志科技有限公司等109家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2)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特此通告。
附件1: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市场主体名单(第二期).xlsx
附件2: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市场主体名单(第二期).xlsx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