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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核发“耐火材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11-07 00:00:00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国务院决定再次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进一步取消了内燃机等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其中包括了由地市级实施的“耐火材料”许可项目。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市监质监〔2019〕781号)的要求,现将我局停止核发“耐火材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1起,我局停止受理耐火材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

二、对该项目的原已获证企业,其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三、目前我局将继续实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和“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压力锅)”两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项目。

特此通告。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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