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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这份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示请收好→2022.10.28

发布日期: 2022-10-28 16:34:48 来源: 南方+ 字体大小:

  秋季是诺如病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保障广大师生餐饮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近日,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各学校要认真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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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排查”

  人员排查

  认真排查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严禁患病或带菌、带病毒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加工食品。

  食材排查

  对食品仓库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除、销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学校食堂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环境设备排查

  对食堂后厨和就餐场所、设施设备、公共接触物品及餐盘、筷勺、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加强食堂防鼠防蝇防虫防尘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加强灭鼠、杀虫药品的管理。加工场所内不得存放、使用化学灭鼠、杀虫剂及相关药品。

  对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进行排查,保证摄像与显示效果清晰,网络信号畅通。

  特别提示:湛江是海滨城市,空气湿度较大,仓库贮存要注意通风防潮。仓库的上部应装设排风扇,加强库内、外的空气交换。应保持货物、地面的清洁,减少灰尘,减小表面水珠形成。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加强人员管理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每餐工作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超和市场购买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审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湿米粉。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禁止采购野生蘑菇、发芽的土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取得兽医卫生检疫证明的畜禽肉;禁止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严格做到生、熟食品相互分开,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和使用,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不得加工制作、销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及裱花糕点、三明治,不得外购烧卤熟肉等熟食。

  加强清洗消毒

  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并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分餐、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并定期通风换气。备餐间使用前后应进行空气消毒。

  严格备餐与留样

  减少提前上菜时间,确保膳食从烹饪完成到食用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每餐次每个菜式的留样量应不少于 125g,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保存于专用留样冰箱,冷藏留样48小时,并做好留样登记。

  加强科普宣传教育

  教育广大师生保持个人卫生,做到饭前饭后勤洗手,口罩要在取餐后用餐前摘下放在干净的地方,用餐后立即戴好。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吃生冷食物,不喝生水,不光顾路边摊,珍惜粮食,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加强生产安全管理

  加强用电、用气管理,防止发生从业人员触电、煤气中毒事件及火灾事件发生。

  使用燃气的学校食堂,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使用醇基燃料的学校食堂,要按照相关要求,专具存放、专人管理、着色区分,防止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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