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湛江市市场监管局、赤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到九二一路、中山路开展电动车销售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这是全市电动车销售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销售市场集中整治。
本次集中整治旨在深入推进《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宣贯和实施,实施信用监管和明码标价,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经3C认证、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无照经营和超范围从事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销售、篡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合格证当作电动自行车销售等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不标价或标价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确保在我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治氛围。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宣传,并在各电动车销售店以及各大商场、超市、广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温馨提示告知书,引导群众科学快速识别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产品,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做到合法销售,提醒市民——湛江市区禁摩,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不能在市区上牌,也不能在市区行驶,在购车时要认准车辆类型、购买合标电动自行车。另一方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信用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共同营造不售、不买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共治氛围。
连日来,赤坎、霞山、坡头、经开区、南三、遂溪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都在辖区组织了电动车销售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电动车及配件销售单位115家 (其中7家停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发放宣传海报和温馨提示共2000多张,并对监管台账进行更新,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