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6-21 00:00:00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湛江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推动“品质革命”。

2.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大幅提升,质量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初步形成,城市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稳步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超过95%,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6%,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超过85。人居环境全国一流,全市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企业2家,新增市政府质量奖企业6家。全市所有新建建筑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三星标准项目或国家A级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2-3个。建成2-3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园示范基地。

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传统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改造企业比例超过60%,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66万元/人。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2%。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2件。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主动对接珠三角,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与珠海、佛山和深圳南山开展产业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加快推进湛江国际机场、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广湛、合湛、湛海、张海四条高铁的前期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快速立体交通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用好用足国家赋予海南的优惠政策溢出效应,坚持错位发展临港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等产业,共建琼州海峡半小时经济圈。产业梯度转移、产业共建和质量升级逐步推进,产业园、高新区、产业集群所在地建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超过15个。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效能充分发挥。全市建成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达到100家,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3 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50项。建成国家级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重点实验室)2家,落户我市的国家或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TC/SC/WG)达到5个以上,创建国家及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1个,建成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5家。与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认的实验室超过10家。重要产业集群搭建1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全面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3.提高农产品优质供给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重点建设南亚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加速特色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大力推广生态栽培技术和健康养殖技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4.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监管,加快推行集中规范管理。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立地方药材标准物质库。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5.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深入开展“三品”专项行动,支持工业企业争取国家、省各类品牌等称号。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产业链条的集聚发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

6.提升先进装备制造竞争力。支持工业企业装备、设计过程以及制造过程智能化。推动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企业。

7.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引导钢铁企业加快优化生产工艺、调整产品结构。推进材料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扩展产业链条,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8.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及检测行为监管系统。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集成应用。

9.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等,支持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鼓励餐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支持湛江港实施“五大战略”,完善与“五大战略”配套的物流网络。推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电商发展,完善电商基础配套设施,实现“实体+虚拟”立体运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与大中型专业市场开展网上贸易。支持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品牌咨询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10.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推进精准治污,加快建设一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强化排污者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等制度。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11.推进区域质量协同提升。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质量。加快推进产业园规划建设。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路径,加强园区建设,发挥龙头产业的带动作用。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挖掘区域特色资源,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产品。

12.深入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合作。加强湛江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沟通联系,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加强港口建设与质量品牌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推动粤港澳品牌认证等方面的合作。推进粤港澳环境保护合作和信息共享。实施“乡贤反哺”,积极引导、鼓励乡贤乡亲来湛创新创业。

13.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积极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引导行业企业加快利用市场采购方式,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落地。完善质量溯源体系。严厉查处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增加进口人民群众需求比较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在港口建设、海洋经济等领域的合作。

14.推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提高行政效能。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标准化建设。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加快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强化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和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向市民免费开放。提高供电、供气、供水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建设“雪亮工程”,基本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三、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15.实施重点耐用品质量整治提升工程。围绕质量问题突出、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产品开展质量整治提升工作。加大对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质量问题较多的生产集聚区、案件多发区、媒体曝光区加强综合执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大产品缺陷调查力度。

16.实施农村重点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程。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店的监管,依法对违法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

17.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整治提升工程。加大对中小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力度。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状况深调研。支持社会专业培训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在中小企业中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做好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创建工作。鼓励实施机器人应用。促进水产加工业提质增效,助推糖业转型升级。

18.大力开展质量技术攻关。实施重点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开展全市获证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状况调查。落实十部委“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广采用先进成型方法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

19.深化标准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发展、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联盟建设和联盟标准研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专项行动。提升重点产品和服务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完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20.大力推动质量创新。推动质量导向的集成创新,建立一批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协同创新产学研联盟。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质量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支持企业建立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推广质量标杆企业质量管理成功经验。推动产品质量保险等业务发展,引导各类优质资源向质量信用良好企业集聚。

21.着力打造湛江优质品牌。开展品牌培育试点,鼓励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打造具有湛江特色的工业企业品牌。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和保护,鼓励申报国家级质量奖项。引导企业注册境外商标,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

22.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进简化审批程序试点工作。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依法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落实责任,加强执法协作。加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警示力度。加大质量违法案件曝光力度。严格落实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督促引导企业主动履行召回主体责任。

23.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质量治理格局。构建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推行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先行赔付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四、构建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24.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改造、维护和管理的科学评价机制。在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一批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5. 构建先进标准体系。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先进标准体系。建设一批国家或省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全面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完善湛江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湛江WTO/TBT-SPS通报预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6. 完善合格评定体系。推进具有公益属性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区域跨部门整合,强化社会公益属性和第三方公正地位。推动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管理和能力认可制度。鼓励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推广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27. 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水平。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保持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推行“互联网+质量服务”,推动互联互通。

28. 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风险援助机制。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做好湛江水产品研究评议基地的建设工作。扶持湛江出口企业开拓并占领国外目标市场。

五、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

29.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30.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品牌、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建立优质优价的采购工作机制。鼓励支持优质民口企业进入军事供应链体系。

31.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质量专业课程。建设质量发展研究机构。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

32.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降低职业技能型人才落户门槛。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强业示范活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质量工作领导,狠抓督察考核,加强宣传动员。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市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湛江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湛江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1.提高农产品优质供给水平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追溯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到2020年,全市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数达到31个;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开展果菜茶药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选育推广专用优质稻品种,建立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参与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2.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大力推广危害分析和关键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监管;加强学校、农村、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监督农贸市场、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履行主体责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现全市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馆和大型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建立地方药材标准物质库;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3.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深入开展“三品”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加快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举办工业设计大赛;引导企业重点投向消耗低、用地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钢铁、石化、纸业、家具、塑料鞋、羽绒、门业等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以电饭煲、电热水壶等小家电为试点,推动家用电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元化发展。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4.提升先进装备制造竞争力

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企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额年均增长16%左右,累计完成投资42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超过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机器人应用得到极大推广,智能装备制造初具规模;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建设,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企业。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5.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

引导钢铁企业加快优化生产工艺、调整产品结构;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专用水泥和特种水泥;推进材料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扩展产业链条,深化石化下游产品深加工。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6.稳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提高城乡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排水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及检测行为监管系统;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等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推行工程质量行为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完善建筑设计施工地方标准;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30%以上,全市大中型住宅项目全部采用BIM技术。大中型水利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质量检测抽检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7.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等,支持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鼓励餐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供个性化订餐服务;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强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监管工作;推广实施民宿服务质量标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支持湛江港实施“五大战略”,打造华南铁矿石分销中心、华南石油集散中心、中西部粮食化肥物流中心、千亿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区域性集装箱运输中心及保税物流中心;深入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海洋科技大数据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孵化B2C电商企业,按照我市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产业结构、行业布局、配套服务、销售渠道的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本土企业与本土大中型专业市场建立电子商务中心,建设电子商务平台。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湛江银保监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8.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解决污水、垃圾处理以及水体黑臭、农村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问题;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以流域控制单元为基础系统推进精准治污,加快建设一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深化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力度,强化面源污染整治;持续深化常规污染源治理,强化新型污染物协同控制;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实施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控,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强化排污者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等制度;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9.推进区域质量协同提升

加快推进石化、钢铁配套园区和高新区海东园区、赤坎海田物流园、霞山智慧产业城、麻章森工产业园规划建设;支持雷州市谋划建设雷州产研园;支持廉江市加快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强与格力电器合作推动家电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家具产业基地;支持吴川市加快华昱产业园区建设;支持遂溪县发展糖业精深加工聚集区、环保产业园区;支持徐闻县建设南方现代临港物流园、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打造对接海南和“一带一路”的物流枢纽;加强园区建设,扶持好、服务好龙头产业项目。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10.深入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合作

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加强与异地高校的校地合作;大力开展广东省海外专家南粤行湛江专场活动;加强港口建设与质量品牌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推动粤港澳品牌认证方面的合作;实施“乡贤反哺”,积极引导、鼓励乡贤乡亲来湛创新创业。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港澳事务局、湛江海关。

11.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向本土企业加强宣传推介花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对接全省的政策红利,积极引导本地家具、家电、塑料鞋等有代表性行业企业加快利用市场采购方式进一步拓宽出口渠道,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落地;加大对技术贸易、服务外包、中医药等领域的服务平台扶持力度;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强化出口退运、境外通报召回等风险信息监测;开展出口产品质量“清风行动”,严厉查处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在港口建设、海洋经济、能源资源、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参与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湛江海关。

12.推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打造全国高水平医院,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市公共卫生医院和市第二中医医院综合住院大楼,推动市第一中医医院搬迁改造;升级建设16家县级公立医院、7家中心卫生院、5个县(市)急救服务体系,实现1501条行政村卫生站公建民营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到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65元;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自然调整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和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向市民免费开放;提高供电、供气、供水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建设“雪亮工程”,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涵盖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参与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单位。

13.实施重点耐用品质量整治提升工程

围绕质量问题突出、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和充电器、插线板、插头插座、电热毯、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重点耐用品开展质量整治提升工作;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加大对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产品缺陷调查力度,严厉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等行为。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14.实施农村重点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程

开展农资打假行动,重点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无证生产及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的资料违法行为,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严厉查处蔬菜、水果使用违禁农药,畜禽、水产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严厉查处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名牌名标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店的监管、巡查、整治。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参与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15.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整治提升工程

加强对质量控制能力弱、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企业的监督抽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状况深调研;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等作用,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面向中小企业共享仪器装备、人才、信息、技术、检测等资源;在中小企业中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提供质量提升综合服务,打通质量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好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创建工作。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大力开展质量技术攻关

实施重点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开展全市获证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状况调查,建立企业质量状况动态数据库;落实十部委“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选取家电、羽绒等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提质增效、推进智能化改造、推动设备更新、引导绿色发展及重大平台建设项目;将企业质量提升、标准研制、技术创新、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活动纳入技术改造支持范畴。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

17.深化标准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将技术标准创新纳入创新驱动发展考核体系;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推动标准联盟建设和联盟标准研制;推动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对标达标专项行动,选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标国际开展比对分析、技术验证、比较试验、协同攻关和成果创新;完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向社会免费公开省级和市级地方标准;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18.大力推动质量创新

以技术标准、关键技术、专利保护、成果孵化转化等为重点,建立一批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协同创新产学研联盟;实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开展科研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示范试点;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支持企业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建立产品设计创新中心;鼓励企业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质量体系建设,推动产品质量保险等相关业务发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9.着力打造湛江优质品牌

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鼓励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和保护;鼓励申报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等奖项;引导企业积极注册境外商标;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20.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进简化审批程序试点工作,全面推行“一企一证”;为骨干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依法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做好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落实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责任制;强化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开展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三无”产品;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预警信息;配合省局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

21.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质量治理格局

构建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维护为监督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市场技术基础建设为支撑、政府依法监管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推行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先行赔付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落实举报保密和奖励制度;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改造、维护和管理的科学评价机制;在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资源利用、先进制造等领域建立一批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食品安全、生物制药、节能环保、医学计量、嵌入式软件测评、几何量精密测量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计量检测技术;推进湛江市小家电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规划立项工作;推行ISO   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工程。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23.构建先进标准体系

依托国家中心、广东省海洋实验室以及其他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争取建设一批国家或省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全面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对企业履行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的法定义务和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完善湛江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湛江WTO/TBT-SPS通报预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4.完善合格评定体系

推进具有公益属性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区域跨部门整合,强化社会公益属性和第三方公正地位;推动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管理和能力认可制度;鼓励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推广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海关。

25.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水平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协同化运作,鼓励标准、检测技术机构拓展认证认可业务;推行“互联网+质量服务”,推进质量技术、信息、人才、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开放共享;打造廉江小家电、吴川羽绒等一批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共享质量基础设施,推动互联互通。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政府支持、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支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技术性贸易风险援助机制;加强对欧洲、北美、拉美重点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翻译、传递工作,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及时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和应对解决方案;积极参与上级牵头部门建立覆盖全省、资源共享的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做好湛江水产品研究评议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家具、家电、水产品等外贸行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深入开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商务局、湛江海关。

27.加强质量制度建设

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探索建立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湛江银保监分局。

28.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为质量提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质量标杆企业更多支持;实施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和品牌价值的评价结果作为融资授信参考因素;严格执行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将建立优质优价的采购工作机制补充完善到采购人内控制度之中,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活动组织管理;严格采购项目履约验收;鼓励支持优质民口企业进入军事供应链体系。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参与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管局、湛江银保监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

29.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鼓励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质量专业课程;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质量主题宣传体验活动,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扩大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质量政策研究、标准品牌建设、质量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实施技工教育创新发展、高技能人才振兴、湛江工匠培养等计划;在大中型企业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质量工作者申报质量专业技术资格;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30.健全质量激励制度

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在金融、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推动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强业示范活动。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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