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补报年报通知
湛江市鑫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279户企业:
经查,你单位已连续两年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关于“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报送并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对此,本局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接受我局调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补报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
逾期不办理的,本局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年报方式途径: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d.gsxt.gov.cn/index.html)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接受调查和行政处罚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怡路16号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联系电话:0759-3586230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