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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送审稿)》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0-09 10:28:5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一、制订的必要性

  2019年8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政策扶持的精准性,严格政策扶持范围。各地要加强各级政策衔接,防止违规套利,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以奖励认证成本费用为基准,确保创新主体累计所获奖励总额不得高于实际发生认证费用,也不得高于“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励范围。我局对《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湛市监促〔2019〕278号)进行了修订,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

  二、政策征求意见情况

  为了确保新的《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送审稿)》更加科学、合理、务实,更加富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我局通过局官方网站发布征求立法建议公告,回收并广泛吸纳各方建议,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资助办法。

  三、政策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知识产权促进工作,主要包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内容,促进方法主要是无偿资助和奖励。

  四、政策主要内容

  本《办法》由5个部分组成,分别为总则;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标准;申请与审批;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战略;附则。

  (一)总则

  本章节主要说明了本办法的实施背景,明确了适用范围和资金预算安排。

  (二)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标准

  本章节在《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湛市监促〔2019〕278号)的基础上,参照兄弟市的此类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并广泛吸纳各方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对获得贯标认证企业资助及奖励的内容及额度。

  (三)申请与审批

  本章节明确了申请资助的流程,资助经费给予对象以及审批的有关规定。

  (四)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战略

  本章节明确了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建设的措施,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章明确了知识产权资助的管理责任,《办法》的施行时效等内容。

  五、政策有关职责要求

  《办法》主要明确了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资助额度、范围和方式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职责。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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