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我局按《2023 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湛江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塑料制品(食品用工具、食品用塑料容器)、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及涂层制品、压力锅(不锈钢制品+橡胶圈)、压力锅(铝制品+橡胶圈)、电磁炉(不锈钢制品)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附件:2023年湛江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