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指导书

发布日期: 2023-06-16 14:49:11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全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

  “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出《“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指导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合规、诚信自律经营,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宣贯《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让尊法、学法、守法成为行动自觉。

  二、严格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应当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链接标识,如实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

  三、规范开展促销活动。要依法依规进行促销信息发布,真实清晰地展示商品及如实准确地标示其规格、功能等信息,不得利用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禁止在经营活动中设定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禁止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

  五、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因促销降低产品质量,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不得发布及销售含色情、软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信息及商品。

  六、严禁网售禁限售商品。不得销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商品,以及借助各类主题教育搞不正当营销活动。

  七、遵守退货规定。要依法严格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得提高退货门槛、限制退货品种,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对法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显著标识并供消费者确认。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

  八、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通过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消费默认选项的方式,在套餐内增加非必要商品或在套餐外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强制消费者购买。要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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