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 2010-01-01 17:58:00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索 取 号: 007089191-04-2005-000001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5年07月09日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有效

 

一、行政审批内容: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的受理(受广东省质监局的委托,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资料汇总上报、送达证书、代开缴费通知书、督促缴费等环节)。

 

二、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审批条件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五、申请材料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

2、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覆盖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

3、企业声明(一式三份)

4、依据申请产品实施细则要求应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5、依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例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产业政策所要求的证明文件等。

 

六、申请表格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企业声明》(可在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领取)。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九、审批程序

 

预受理——受理——上报省质监局——办结

 

十、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列入实施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的工业产品,必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十三、批年审或年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工作程序与企业第一次申证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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