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1.事项编码
440800007089001003
2.事项名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登记
3.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4.行政审批事项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登记
5.事权级别
地市级
6.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7.主管部门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办事对象
企业。
9.办理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11.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工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工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2.窗口办理流程(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交材料;
(2)工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工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3.权力运行流程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登记(承诺时限5工作日)
14.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备案。
(1)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a、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b、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d、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1)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
a、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任职文件。
b、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c、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2)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 分公司备案。
(1)增设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注销分公司的,提交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复印件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司清算组备案。
(1)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或决定。
a、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b、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
d、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e、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2)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相关行政机关的决定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等有关事项申请备案的适用本规范。其中,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适用本规范。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不适用本规范。
2.联络员备案提交第1、2、5项材料。
3.公司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第3项材料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1.申请内资企业登记和备案的,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gdgs.gov.cn)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具体登记事宜请向工商登记机关咨询。
15、业务表格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6、办理主体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7.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地址:湛江市赤坎体育北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0至11:45,下午14:40至17:45
联系电话:3197111
交通指引:912路、805路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
或2、20、22路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
或10、11、12、16、38、43路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
18.监督电话
3197111
19.常见问题解答
无
20.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21、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22.办理结果
依法取得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是。
业务咨询服务:是。
结果查询服务:是。
进度查询服务:是。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否。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是。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是。
24、服务事项分类
服务对象:企业。
主题分类:其他。
事件分类:无。
特定对象:个人无,企业无。
25、投资项目分类
否。
26、到现场次数
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