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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下达的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30 15:38:49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财政厅

下达的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

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湛江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相关要求,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计划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3,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zjzscqk@126.com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除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应为湛江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1018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谢萍萍:0759-3586217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30



附件1:2021年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转化对接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1年沿海经济带和粤北生态发展区涉农专利转化对接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2021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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