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市级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湛江市2023年度省下达地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湛江市内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 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加盖公章,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到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湛江市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 2022年11月25日18时,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湛江市2023年度省下达地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docx
湛江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