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3号),对涉及市市场监管领域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市场监管领域由市级及下级部门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具体改革举措和要求。
二、政策出台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二种方式,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方案》涉及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方案》涉及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广告发布登记、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1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由4部分组成,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二是明确实施时间和内容;三是落实分类改革主要任务,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梳理形成我局事项清单共12项。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四是切实抓好改革政策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狠抓工作落实。
相关文件: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