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湛市监规字〔2021〕1号)规定,经研究,现将2021年湛江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一、公示期
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
二、 公示内容
2021年湛江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公示表(详见附件)。
三、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注明真实身份,并说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至邮箱:zjbzh168@163.com。
联系人:张华天 联系电话:0759-3586242
附件:2021年湛江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公示表.xlsx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